介紹
此次參加的活動是:島國殺人紀事-蘇案紀錄片影像巡迴座談,
時間於2007年10月09日18時至21時,地點在R307教室,主辦
為學務組、協辦是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承辦為休閒
遊憩事業學系之系學會,活動流程依序為10分鐘新聞短片、開
場白、正式紀錄片、Q&A討論1、主持人(律師)簡報、Q&A討論2。

過程
一踏到三樓,唯一明亮處並非R307,但為最有生氣的一區,看
見門外設有服務處,過去簽名、拿三份單子,有提供杯水,但
我沒有拿,有自備習慣,門口也有一人提醒我們盡量至中間那
排就坐,門外和裡頭是簡單的佈置,僅張貼著海報和宣傳,一
開始是先放新聞短片,讓我們對於這主題有初步認識,即使有
些人已經對這案件有些程度了解,覺得先放幾分鐘的這動作挺
不錯的,接著由主持人(律師)、人本教育基金會代表、許智富
老師簡單開場白,許老師提到他上學期有辦樂生紀錄片影展,
而這次的蘇案紀錄片影展都同樣是實際社會的探討,希望我們
能多加思考,連著的是公視電視台所拍攝的正式紀錄片上給予
的震撼和現實的畫面,再來是Q&A討論1、主持人簡報、Q&A討
論2,主持人用些證據讓我們回到影片去思考,探討著這已打
16年官司且受國際人權特赦組織關切的案件,在兇器、自白、
傳統刑求、先前警察和法官為國家威權機器、法院標準等上做
著墨,讓我們對於此案件、法律、社會有深入認識,Q&A討論
還算熱烈,不僅是我們問主持人,主持人也會丟問題讓我們去
思考,藉此達到真正目的。而來的人應約80多個,在快結束時
系會發問卷調查,這份問卷以我先前文書經驗來講,雖小但做
得很精美,此為流程概況。

比較
讓我想起上學期還在系會當幹部時,許智富老師發起的樂生紀
錄片影展,也同在這裡,播放了三個影片,那時是許老師自己
弄的,影片取得、海報張貼、器材借閱、主持等都自己來,當
然他有向我們表示過希望系會能幫些忙,但大家其實不太去理
睬這活動,除了本身系會幹部僅我和昱群到場,來看的人也是
寥寥無幾,我當時在想,海報都有張貼,是否哪裡還做不足?
還是說大家不太關心這社會的案件?而這活動,來了算不少人,
撇開來做該份報告的休憩系三年級生不說,比上次多出很多人
,不管是因為海報標題聳動而來的還是原以為是電影來了之後
才發現是社會案例紀錄片的,我覺得是因為這屆系會有全程參
予,在跑班、海報等宣傳下功夫,且在活動現場周到服務,或
許還有積極拉人,才讓場面人數可觀些,辦一個活動,應該就
是要找一群人一起做,多一個人,活動會變的不一樣。

影片
蘇建和,這三個字對常關心時事的我不陌生,但一直不了解他
是誰?甚至以為他已經死了,就僅這麼點印象,也沒有特別去查
,原先也不知道島國殺人紀事影展是講有關於蘇建和等人的事
情,以為是電影播放,而藉這活動看到、認識蘇案,對司法可
能不公的憤怒,在威權時代作為國家機器的警察和法官之瞠目,
警察竟刑囚犯人,用尿、辣椒罐等;法官竟不按職責所在,獨立
判斷審案,當主持人說:「我們常看國外嫌疑犯被警察抓到的影
片,警察都會說:你有保持沉默的權利,可請律師來,若沒錢國
家可以幫你找一個類似語,而台灣竟沒有!」我驚訝且突然明白
什麼似的,想著以民主法治為傲的台灣竟沒有此制度,也難怪那
些在電視媒體上露臉的所謂嫌疑犯,可能不僅就被人民真的當成
罪犯看待,且就這樣被刑求逼共,接著送去牢裡,甚至是死刑台
,冤枉的是否不只有紀錄的?影片中介紹蘇案請國際鑑識專家李
昌鈺博士來替他們翻案,李博士找出些先前其他專家及自己所發
現的證據,認為蘇案應獲無罪,但法官們卻以別種立場審案仍判
死刑。

心得
人本教育基金會在宣傳單上提出四種訴求,希望藉由連署的目的
警惕司法,包括一、死刑案件應採最嚴謹的訴訟程序公開審理及
最高法院審案應改往昔秘密審理而公開。二、法官應遵守無罪推
定和證據法則,不得依高等法院違法認定的錯誤事實盼蘇案三人
有罪。三、為終結以刑求手段不當取供,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訊
時應強制律師在場。四、為終結法官專斷,應建立法官評鑑與淘
汰制度,確保司法公正性。個人不懂法律,但這些訴求我還知道
是最基本且應該實施的,我盡量在客觀層面聽主持人的話語、看
該片,覺得蘇案三人或許受冤,讓我想起美國越獄風雲影集,也
是受冤的一個案例,人活的好好的,平白無故受冤,纏訴這麼久
,一直面對生死交錯等社會、環境的壓力折磨,他們能撐著我真
的要佩服他們,要是我可能就很受不了,去做出奇怪的事,同時
也對社運界、人本教育基金會等的正義感由衷肅立,主持人也說
: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你不告別人,別人也會告你。想起父親和
母親都告訴我大學要去翻法律,或許這是他們踏入社會所體驗到
而告訴、希望我們做的,寒假有稍微看些,會再找機會翻閱,最
後希望台灣的司法能很健全、獨立,好人能安心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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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y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