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

 

本書由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張翼明律師撰寫

 

他似曾辦過很多所言之的大案

 

為了讓律師及一般民眾更了解法律、訴訟

 

所以出了此書

 

大綱有備戰篇

 

25大心法

 

及實際案例 (民事、刑式、行政)

 

 

他認為訴訟並不是要搬法條來和對方比較

 

而是要追求事實

 

他也認為訴訟本質是溝通

 

談判、協商及訴訟都是溝通

 

只是訴訟是在法院進行

 

 

一般人打官司

 

是有目的的

 

可能在乎錢(取回價款、損害金)、時間(以時間換取利益)、面子(爭口氣)、給教訓

 

當達到當事人的期待

 

甚至超過期待的多數利益

 

就是贏

 

不見得真正要打贏才叫贏

 

 

律師所提供的意見

 

絕非一定對

 

當事人面對律師的建議

 

可以聽取、可以提出問題挑戰

 

律師說的話並非聖旨

 

 

律師是人

 

只有在接受當事人的委任後

 

才能顯出律師的價值

 

當事人有權利選擇律師

 

且必須審慎挑選

 

並可以換律師

 

和律師交談不用認為其高高在上

 

而唯唯諾諾

 

 

 

心得:

 

這本書並非我想要看的法律書

 

但有在備戰篇及一些心法當中得到些受益

 

心法我看到第18個就看不下去了

 

他沒有寫的艱澀

 

但我不知為什麼看不下去

 

我想以後再來或碰到法律問題翻

 

也許心境不同

 

 

 

佳言:

 

1.法律並非只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是保護願意關心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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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y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