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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只是因為一時欺騙性的壓抑或抗拒,它總有爆發的時候,
因此,唯有誠實面對自己的心情,人才可能獲得幸福。所以,不
倫不是罪,有罪的是人的心態。 By 教主J
不倫戀,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外遇、出軌,簡單的說,指的是與已
婚的對象發生戀情或關係,大抵就稱為不倫。
所以,不倫戀基本的組合有三種:對方已婚自己單身、對方單身
自己已婚、雙方均已婚。
教主在這裡要提出一個觀念:
結婚的意思在於「同意可以離婚」,就像「在一起」的意思在於
「也可以分手」一樣;如果你不同意「離婚」這件事情,你就不
應該結婚。
因為結婚不保證兩個人從此幸福快樂的生活一輩子,也不代表就
是一生的關係,換句話說,「結婚」的意義是彼此有共同生活組
成家庭的共識,為了這個共識一起努力,但那只是前提,並不是
結論。
這世界上的人口有這麼多,結婚的對象也不過兩個人,你在這麼
廣大人海中遇到的對象,往往不見得就是適合結婚的對象。
更何況,我們都很明白,每個人總是要在一起之後你才知道對方
是否合適,同樣的,結婚過後你也才真正明白對方是否適合婚姻
,或者說,「他是否適合與我結婚」。
畢竟在一段關係裡面,我們都得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表露本性,
同樣地,對方也得要經過一段時間後你也才看得出他的實際面貌
,當然這之中也就會發生想像與真實的差距,或者更多醜陋不美
麗的事情。
再說,戀愛是沒有道理可言的,你愛上一個人跟你不愛一個人一
樣,都是無法控制的事情,我們不可能只是單純因為壓抑就可以
不要這樣不要那樣做,至少,心裡的真實情感,是不可能欺騙自
己的。
人如果只是因為一時欺騙性的壓抑或抗拒,它總有爆發的時候,
因此,唯有誠實面對自己的心情,人才可能獲得幸福。
所以,不倫不是罪,有罪的是人的心態。
只想把對方綁在身邊,自己其實並沒有什麼努力,然後就責怪對
方外遇,或者自己沒什麼長進,對方只要一出軌,所有的責難都
發生在出軌的一方,這樣的態度是很不正確的。
每件事情的原因往往都不可能只有一個,就像不倫一樣,(當然
,這之中的慣性犯、花心犯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內)。教主在這
麼多的案例與自身經驗中發現,一段不幸福或存在不倫的婚姻關
係,兩個人一定都有問題。
既然有問題,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事先弄清楚改變的原因、自己的
想望,然後去誠懇溝通。
溝通不行,或者明知不可為,那麼也就該大方放手了,否則只是
拖累彼此的人生;相反的,如果還是發現兩個人仍懷有共識,那
麼就選擇繼續。
其實教主所要說的不倫無罪論跟平常我們為人的原則很類似,重
點還是一樣都存在於「心態」上。
單純抱著想要出軌或想擁有一段不用負責的關係,不論是在工作
上或談感情,都不值得同情。
可是,真心的愛是沒有辦法阻止其發生的,那麼做人就要明理,
不要去勉強自己,也別勉強別人。
具有法律上保障的身份不代表你比較偉大,沒有法律保障的身份
也不等於你就是弱勢。
感情是人之常情,天下沒有不變的事情,只有不願意想開的人,
與不願意去改變的個性。
我想就一些人而言,可能有些人會認為說這文章怎這麼寫?但我思
考了一下,覺得文章所要傳達的概念就我個人而言很進步,不是
說鼓勵大家以後都去搞不倫,而是說兩人要能相扶相持、時常關心
著。你可能會想到社會上25%的離婚率,對於平均4對有1對會散的
數據感到不解、恐慌,把這個套在相處一段時間後所顯露的本性、
結婚為什麼不能離婚的思維下,或許就還好些,但也思考著,人本
就喜歡把最好的一面呈現給他人看,尤其是在喜歡的人面前,只要
相處一段時間後,那所謂的本性不要太誇張,例如說拿皮鞭抽你等
,其實你自己又何嘗沒有顯露本性?或許重要的是互相包容、尊重。
你,在人海中找到對象了嗎?若有也不用太去在意、計較他是不是
真正的對象,就憑現在的感受去愛吧,我覺得。
- Oct 16 Tue 2007 07:53
不倫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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