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星期,教官題外話說了些關於愛情的事情

他說:
朝夕相處 容易發生摩擦
朝夕相處 不等於愛情

也認為
外貌、感覺、興趣是否相同,不是很重要
認為重要的是,能合得來、相處否

更說
不是生活在一起就有愛(同居)

他舉例說:
交往短時間後,以那種很浪漫很讓人感動的求婚
方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同意就去結婚的情侶,最
後有不少的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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