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深切反省。

我得讓自己適應這樣的環境。

我得清楚明白自己要有更大能力,別人才會願意把女兒嫁給我。

我得勿忘初衷,因為有這麼多夥伴、同事、親戚、朋友挺我看好我。

最後我將第三次貼郭台銘某段話的前1/3當成我狀態的一部分:

『人生出社會的前20年,要為工作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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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y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