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人權日,

我認為在台灣有佔5%的天主基督教信仰者、佔4%的身障人口、佔2%的原住民、佔1%不到的外籍及大陸新娘,

這些人最基本的人權都能獲得尊重,

為何台灣的同志一點人權都沒有?

希望能盡速立法給予最基本的人權!!

 

P.S由於各種文化研究的比例不同,

綜合而言,

最常被引用的數據是大約有10%左右的人口是同志族群(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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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y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