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想
欣賞、喜歡很多人
應該不是種錯吧

這個時間我喜歡妳
那個時間我喜歡她

只要不違背了什麼
我想這是自由的
是可允許的

但愛或許就不同了
當你對ㄧ個人說了我愛妳
你就得負這個責任
不能再有二意、沾花惹草

看到社會這麼多實例
姑且不論那些被妻子請徵信社抓猴告通姦罪的
ㄧ些男生,或許包括未來的我、你所認識的一些人
在外面和別的女生有關係
我們該仔細想想
這樣做 對嗎?
這個老婆不好嗎?
有做對不起你的事嗎?
將心比心後,會懊悔萬分、甚至久久不能自己

所以,雖然真的很難
我們做任何事情前
該想想後果
該想想做的原因是否能成立阿

廢話了這麼多
現在,我喜歡妳
往後會成為回憶匣中的一部份
希望,我和妳都別是傷害的人與被傷害的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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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y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